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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凡是參加我的個人idv.tw體驗活動的人,皆可上傳所使用的idv.tw網站參加人氣王票選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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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將參與本次體驗活動的idv.tw網站首頁圖檔作品於98年11月30日前上傳,即可參加本次推薦票選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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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推薦票選者限每個e-mail帳號及同一人名僅可參加乙次,一人至多可投十票,並於98年12月20日前完成投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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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即日起自98年12月20日止。 推薦票選活動將於98年12月20日截止,將在統計票數後將得票數前十名並隨機抽出30位參與投票之名單公布於本活動網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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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參加票選活動之作品之得票數為前十名者,可得到TWNIC所提供的禮卷或獎品喔! |
第1名票數者 |
可得到等值於新台幣2000元之禮券或獎品 |
第2名票數者 |
可得到等值於新台幣1500元之禮券或獎品 |
第3名票數者 |
可得到等值於新台幣1000元之禮券或獎品 |
第4~5名票數者 |
可得到等值於新台幣800元之禮券或獎品 |
第6~10名票數者 |
可得到等值於新台幣500元之禮券或獎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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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凡是上網投票者在活動結束後,將抽出30位贈送小禮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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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,得獎者應於通知之期限內回覆電子郵件確認身份,確認無誤後,本中心將用郵寄方式或得獎者親領方式把獎品送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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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得獎者之聯絡資料有誤,無法聯絡到得獎者,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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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參與規則或獎項如有異動,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為準,本中心保有辦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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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各類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有關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均應併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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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所得辦理扣繳(包含實物獎品及現金給付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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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參加推薦的網站須為參與我的創意idv.tw體驗者,主辦單位有權利刪除任何不符合規定之報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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